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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凯发备用官网

日期:2024-01-18 18:00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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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凯发备用官网(http://wlj.jiuq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宣传节会信息科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9号市政大厦;邮编:735000;电话:0937-2617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创新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动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域各项工作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51篇,“酒泉文旅”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894篇,关注人数10157人;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195个,关注人数1827人;快手发布视频192个,关注人数2680人;抖音发布视频194个,关注人数1175人;今日头条发布信息203篇,关注人数190人;知乎发布信息49篇,关注人数10334人;回复局长信箱网民留言6条,公开答复4条;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6条,其中图解、视频等方式制作的解读产品9条;收到的29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均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答复时限合法、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有效。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2023年,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坚持先审后发。采用人工读网与系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规范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平稳,我局深化局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抓好机关简介、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办理、政策解读、凯发备用官网的公告、权责清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无障碍改造,并在凯发备用凯发备用官网首页新增“三抓三促”进行时、安全生产问题线索投诉、酒泉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咨询投诉等栏目;在微信公众号增加“国务院综合督查”栏目,不断完善部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由分管副局长主管,运行维护由宣传节会信息科具体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内容更新、审查和平台账号运行维护工作,定期与网站运维工程师对接,监测掌握运行情况和安全状况,确保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稳正常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相关制度文件,围绕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等内容的审核更新,落实机构和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发布及时性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

下一步,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各项工作:一是严格信息发布制度,按照“准确、规范、及时”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发布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二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等热点领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注重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h5等形式丰富解读内容形式,充分利用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增强政策文件的曝光率和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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